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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委員會全稱為中國消防協會科學普及教育工作委員會。
英文名稱為 POPULAR SCIENCE & PUBLIC EDUCATION COMMITTEE OF CFPA。
第二條 本委員會是中國消防協會的分支機構。其設立由中國消防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第三條 本委員會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團結廣大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專業工作者以及熱心消防事業的人士,致力于促進我國消防科學技術進步和消防產業發展,為社會消防安全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第四條 本委員會遵守《中國消防協會章程》及《中國消防協會分支機構、實體機構管理辦法》,崇尚科學,堅持民主,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團結、組織本工作委員會委員積極開展全國性的消防科學普及教育工作,指導地方消防協會開展消防科學普及及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識,為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服務。
第五條 本委員會接受中國消防協會的領導和管理。
第六條 本委員會支撐單位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火災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第七條 本委員會的業務范圍
1.執行中國消防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協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組織實施協會下達的任務;
2.制定本工作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規劃, 并組織實施;
3.組織消防科普讀物的編寫和出版, 并利用影視、廣播及網絡等媒體, 向社會傳播消防知識;
4.組織消防技術講座,傳播消防新知識,推廣消防科技新成果;
5.組織、參加國際消防科普交流活動;
6.組織、協調消防協會下屬分支的科普教育工作;
7.加強同地方消防協會科學普及教育工作委員會的聯系,促進地方消防科普活動和消防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
8.與社會各有關方面聯系、 合作, 努力擴展消防科普的渠道;
9.完成中國消防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委員會的組成和組織機構。
1.本委員會的委員首先是中國消防協會會員,擁護《中國消防協會章程》及本工作委員會《工作細則》,愿意履行委員義務,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委員會審核同意,報請中國消防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核準聘任,方可成為本工作委員會委員。本工作委員會委員應為熱心于消防科普工作和行業,并做出積極貢獻的專家、學者、工程技術人員。
2.本專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3-5人,秘書處主任1人,副秘書長1-2人,委員若干人,由中國消防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原則上委員任期五年,根據工作需要可連聘連任。但每屆連聘連任的人數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3.本工作委員會每年召開至少一次的委員會工作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本工作委員會設秘書處, 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秘書處工作人員根據本委員會的實際工作需要由秘書處主任提名,委員會聘任, 報中國消防協會備案。
第九條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履行下列職責:
1.主持召開本工作委員會委員代表大會和工作會議;
2.組織學習、貫徹、落實國家和主管部門的政策和法律;
3.組織審定本工作委員會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4.檢查本工作委員會委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5.組織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6.代表本工作委員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十條 秘書處的職責:
1.組織落實委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籌備召開本委員會委員代表大會;
3.組織編寫委員會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并提交本委員會委員代表大會審議;
4.向本委員會委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協助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向代表大會推薦委員候選人及提出委員除名建議;
6.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7.解釋本工作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十一條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1.本專業委員會經費來源:1)接收捐贈、贊助;2)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3)上級部門的資助;4)其他合法收入。
2.本委員會經費必須用于《工作細則》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本委員會委員中分配。
3.本委員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二條 本工作委員會《工作細則》報中國消防協會審查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工作細則》的解釋權屬于本委員會秘書處。